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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理工大学程训练中心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地章程
发布人:  供稿人:行志刚   时间:2020-06-21  次数:

河南理工大学

工程训练中心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地章程(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大学生科技创新基地的规范化管理,营造良好的创新学习环境,保障其良性运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工程训练中心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地是本科生、研究生开展科技学术活动的实践教学平台。

第三条 工程训练中心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地隶属工程训练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第二章组织架构

第四条 工程训练中心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基地设综合创新实践部、数控技术创新实践部、“力行”机器人俱乐部、型雕艺术创新实践部四个学生创新活动组织(以下简称“创新部”)。

第五条 每个创新部设部长(会长)1名,副部长(副会长)2-3名,全面负责创新部的活动计划、日常工作安排和管理。建议下设技术组、财务组、宣传组、外联组等内部机构,并设正副组长各1名。

第六条 创新部管理团队应由热情高、组织协调能力强、有责任心、技术精的同学组成。部长、副部长实行自荐、创新部推荐、中心推荐三结合的方式产生候选人,最后由中心确定正式人选,任期一年,每年6月份进行换届。组长、副组长由各部自行确定,报中心备案。

第七条 创新部成员根据兴趣爱好采用自愿方式加入,每年9月份进行集中招新活动,其它时间也可随时申请加盟。

第三章活动内容

第八条 创新活动主要包括新知识、新技术的学习、培训;加工制作能力的学习、培训;小发明、小制作项目的研究开发;专利、论文的申请与发表。

第九条 各部成员要积极参加校内外科技创新竞赛,校内竞赛主要有:工程训练综合能力大赛、机器人大赛、创客大赛、工程训练基本技能大赛。校外竞赛主要有: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大学生系列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一带一路暨金砖国家技能发展与技术创新大赛-青年创客大赛、河南省大学生机器人竞赛、中国工程机器人大赛暨国际公开赛、中国机器人技能大赛、世界机器人大赛、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和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等。

第四章运行机制

第十条 创新部按照“自主管理、自我学习、共同提高”的原则开展活动。

第十一条 每学期开学前2周,由各创新部部长组织制订本学期活动计划,并以纸质或电子文档方式提交工程训练中心审批。

第十二条 各创新部每学期至少举行2次集中活动,如举办专家报告会、技术培训课、讨论会、小型报告会、技术比赛、校内外交流学习等,同时负责活动相关的照片、视频、作品等资料的收集及撰写新闻稿、总结报告等事项。鼓励活动方式创新。

第十三条 各创新部要积极组织成员承办、参加校内外科技创新比赛。承办赛事的创新部须编制竞赛工作方案报中心审批。各项赛事在决赛前必须进行2-3次预赛,选拔优秀成员或队伍参加决赛。

第十四条 各创新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部内管理与考核办法,维护正常活动秩序,增强成员的凝聚力和责任心,充分调动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学习效率。

第十五条 创新活动中如需购买元器件、材料等物品,须向中心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购买。

第十六条 各创新部应认真做好“传、帮、带”工作,高年级同学积极帮助、带动低年级同学,即四年同学带三年级同学,三年级带二年级同学,二年级同学带一年级同学,每人帮、带1-3名,形成队伍梯度。高年级同学有义务向低年级同学传授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

第十七条 组队参加比赛或活动的团队应由不同年级的3-5名同学组成,并自命团队番号。比赛或活动结束后该团队番号、作品等须交接到新团队手中,努力打造特色品牌团队。

第五章场地使用

第十八条 凡带有创新项目或比赛项目的同学可向中心提出活动场地和座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在中心进行学习活动。

第十九条 创新活动室106、202、203、204、205、304、305、306、310、311、401、402、403、410安装有门禁系统,实行刷卡进出,首次进入活动室需携带由部长出具的创新部证明以及本人一卡通到中心办理登记、开通手续。

第六章设备使用

第二十条 若需要使用中心的仪器设备,须提前2天到中心进行预约或办理借用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仪器设备过程中注意安全操作,由于操作不当或保管不利引起的损坏或丢失须进行赔偿,使用后应及时清扫卫生。

第七章创新成果

第二十一条 学生的创新成果,版权归中心所有。样机、专利证书、论文、获奖证书等原件暂由中心统一存档保管,如有急需可登记借出,待扫描存档后方可发放。参赛作品在赛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封存,不得私自拆卸。学生参加各项竞赛所得的奖金,由中心进行二次分配。

第八章活动经费

第二十二条 获得中心立项的创新项目、比赛项目的经费由中心提供支持。各创新部要建立创新活动基金,经费可通过社会赞助、收取会员会费、奖金等方式获得。创新活动基金由学生自主管理与支配,收支实行透明化管理,各创新部应定期在部内进行公示。  

第九章安全卫生

第二十三条 创新部的日常学习与活动,应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开展与创新或学习无关的事项。各创新部负责组织制定内部安全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应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的学习环境。

第十章奖惩

第二十四条 建立考核体系,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总结,对优秀创新部中心将给予一定的活动资金支持,对优秀管理成员和业务成员每年表彰一次,并颁发证书。

第二十五条 对考核不合格的创新部,中心将约谈管理团队或更换部长、副部长或减少活动经费等。

本章程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本章程由工程训练中心负责解释。

                                                          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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