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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团队入驻创新创业中心条件
时间: 2021-11-23 次数:


项目团队入驻创新创业中心条件

 

为适应创新创业教育发展,激发我校广大师生创新创业活力,有效提升资源利用率,助推我校创新创业事业做大做强,现将入驻创新创业中心的项目团队基本条件公布如下:

一、项目分类

学科竞赛类项目、创客类项目、创业类项目。

二、一般条件

  1. 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特别是对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有推动作用。

  2. 遵守创新创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3. 无知识产权纠纷,项目成果与创新创业学院(工程训练中心)共享。

  4. 愿意帮助有需求的其他团队共同发展。

  5. 从事国家规定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6. 自愿签署《团队入驻协议书》(样式见附件1,并自觉遵守协议书内规定的相关条例。

  7. 以下项目不具备申请资格:建筑业、娱乐业、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项目。

    三、类别条件

    1.学科竞赛类项目

    (1)团队成员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和不良行为记录。

    (2)项目列入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共57个,见附件2),并在院级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优先遴选“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的优秀项目。

    2.创客类项目

    (1)团队成员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有创客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和不良行为记录。

    (2)项目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可行性,发展前景良好,目标明确。优先遴选原创项目或在各类比赛中获奖的项目。

    3.创业类项目

    (1)团队成员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5年内毕业校友,有创业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和不良行为记录。

    (2)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创新性较强,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优先遴选在各类创业比赛中获奖的项目团队。

     

     

     

    河南理工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2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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